(1)法定(授權)代表人簽署的申報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3)BSN
福建省
區塊鏈主干網部署應用的訂單詳細信息截圖;
(4)福建省BSN門戶運營商提供的發票憑證。
(三)鼓勵區塊鏈BSN運營商在南平落地子公司并開展
區塊鏈應用開發與推廣。對在BSN南平城市節點上部署的本地區塊鏈應用累計達到20個、30個、50個,且各應用交易量均達到100筆以上,一次性分別給予運營方10萬元、20萬元、40萬元的運營經費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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