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4日兩名
貴州畢節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是一個標志性事件。它表明,因2017年9月4日“
ico禁令”而造成公安機關拒絕對騙盜
數字貨幣案件立案的堅冰被打破。
連日來,
浙江溫州甌海警方接到全國多地公安機關和數字貨幣騙盜案件受害者的電話,咨詢辦案依據和案件進展。辦案警官告訴《核財經》,該案的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執行刑事拘留,但能否被檢察院批準逮捕乃至被法院判處有罪,還不能預判。
多名數字貨幣騙盜案件受害者表示,希望這個案件能夠成為打擊數字貨幣騙盜的先例,遏制數字貨幣領域的犯罪行為,保護數字貨幣投資者的財產安全。而相關專家對數字貨幣等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仍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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