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在信息經濟的下位它一定是利用一個技術,信息技術,這個信息技術里包括基礎設施,實質上在一個網絡社會當中,網絡空間當中,我們每個人的行為作網絡空間它都是在一個基礎設施的基礎上,那么這個基礎設施它決定著雙方當事人無論你是否誠信,你都受基礎設施技術的影響即使我在交易過程當中,雙方自治,而且是誠信的,而且也是合法合規的,但是你的基礎設施,技術上的問題,或者是管理基礎設施的道德層面的問題,都會影響到我在基礎設施上的法律關系,這就是說在一個技術層面,在一個基礎設施上作形成的社會關系一定要由政府來進行監管,監管什么?監管技術標準,這個技術標準一定是能保證我在空間當中他的行為所形成的法律關系,符合誠信,符合法律應有的一個效果,非常符合經濟法的宗旨,就是國家干預,一定在政府的監管框架下,從宏觀經濟角度去創造一個微觀經濟的一個發展環境。這是講的監管。
下面再簡單說一下智能技術,智能技術也好,大數據技術也好,云計算技術也好,在我們國家現有的制度下,你去應用技術,去創新,但是不能突破禁止性的法律制度,那就會給創新帶來阻礙,什么都不能突破國家的禁止性的法律制度,影響我們國家去趕超發達國家,成為一個技術強國。所以對技術和制度有敬畏,只有在雙重敬畏之下,我們的國家才能在某些先進的技術走向強國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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