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正在重塑行業,不斷變化的消費者預期和新技術結合在一起,改變了服務的交付、產品的形式,甚至資產本身——所有這些都給監管機構帶來新的問題。一些數字解決方案依賴于
人工智能和創新分析,在這種情況下,內部控制環境和傳統風險管理模型可能需要補充。監管機構正試圖在治理與扼殺創新或將創新推向海外之間找到平衡。歐盟的人工智能法規將消費者利益放在首位,并遵循基于風險的方法,對高風險人工智能系統的提供商和用戶提出了嚴格要求;而美國只制定了自愿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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