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已成為國家戰略性資源,并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寫入中央關于要素市場化配置的文件中。2020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中指出:“提升社會數據資源價值。培育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支持構建
農業、工業、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范化數據開發利用的場景”。同年9月,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國有企業“明確數據歸口管理部門,加強數據標準化、元數據和主數據管理工作”“定期評估數據治理能力成熟度”“強化業務場景數據建模,深入挖掘數據價值,提升數據洞察能力”。
我國數據交易起步較晚,交易市場主要由各大數據資源交易平臺組成。2015年后我國開始重視數據交易并迅速成立了多家大數據交易平臺,包括
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
湖南大數據交易所、華中大數據交易所、
上海數據交易所、
貴州大數據交易所、長江大數據交易所、東湖大數據交易所和等。此外還有京東萬象、聚合數據、數據寶等數據交易平臺。
數據資產價值評估是量化數據資產價值的有效方式,推動企業持續投入資源開展數據資產管理,為企業參與數據要素流通奠定基礎。目前,我國一些大型企業或
金融機構已率先在數據資產估值領域開展研究。2021年1月,光大銀行發布《商業銀行數據資產估值白皮書》,系統研究了商業銀行的數據資產估值體系建設,提出了成本法、收益法、市場法等貨幣化估值方法。2021年3 月,南方電網發布《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數據資產定價方法(試行)》,規定了公司數據資產的基本特征、產品類型、成本構成、定價方法并給出相關費用標準,為后續數據資產的高效流通做好準備。2021年10 月,浦發銀行發布《商業銀行數據資產管理體系建設實踐報告》,根據數據資產能否直接產生價值,將數據資產分類為基礎型數據資產和服務型數據資產,并將數據資產寫入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之外的第四張表—數據資產經營報表。
定價是市場交易的關鍵,在數字經濟發展的大潮下,無論政府、企業,都在積極探索并實踐數據資產的價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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