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
區塊鏈是什么?”一文中討論了“區塊鏈”的含義,雖然“區塊鏈”是由哈希函數、分布式賬本、區塊鏈、非對稱加密、工作量證明、智能合約等一系列技術實現,但不應當用這些技術命名區塊鏈,就像我們不能用“發動機”、“輪胎”、“離合器”來命名“汽車”一樣。而應該從功能出發,說“汽車是一種交通工具。”
從功能看,“區塊鏈”實際上是一種新出現的,將人們組織起來從事經濟活動的一種方式。其根本特征是用去中心化的方式將大規模經濟活動組織起來。為此,可以將“區塊鏈”定義為:由一組技術實現的大規模、去中心化經濟組織模式。依據這個界定,當前社會上對“區塊鏈”的理解存在不少誤解,正在對區塊鏈產業的發展產生消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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