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介紹了從地方試點到全國
碳市場上線的10年間總結出的經驗,并解釋了全國碳市場和地方碳市場的在運行和管理方面的異同。
李高表示,在全國碳市場建立的情況下,不再支持地方新增試點,現有試點可以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同時做好向全國碳市場過渡的相關準備工作。
李高介紹,中國的碳市場建設從地方試點起步,從2011年10月以來,在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慶、
湖北、
廣東、
深圳7地開展了
碳排放權交易地方試點工作,地方試點從2013年6月先后啟動了交易。經過多年發展取得了積極進展,為全國碳市場建設積累了經驗。
幾個試點市場覆蓋了電力、
鋼鐵、
水泥20多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到2021年6月,試點省市碳市場累計配額成交量4.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額約114億元。
試點的成果體現在兩個方面,重點排放單位履約率保持很高水平,市場覆蓋范圍內碳排放總量和強度保持雙降。對于促進企業溫室氣體減排,強化社會各界
低碳發展的意識,為全國碳市場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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