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力度在不斷加大
鑒于以
區塊鏈為噱頭的騙局不斷出現,監管部門及時出臺規范措施,加大監管力度。
早在2013年,央行等部門下發《關于防范
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要求各
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2017年9月份,央行、中央網信辦等部門下發《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將代幣發行融資定性為“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并要求“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
2019年1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
螞蟻金融服務集團副總裁蔣國飛表示,“
區塊鏈技術不等于炒作
加密貨幣。沒有實際價值錨定的加密貨幣,不應該是區塊鏈產業的發展方向。應該警惕各種假借區塊鏈名義的騙局,讓這個本該產生更大價值的技術本身成為犧牲品。”
胡繼曄表示,對于監管部門來說,各相關監管部門應該建立協調機制,盡快制定和完善規章、規范性文件,完善立法與監管;同時,對于普通投資者要進行適當性管理,設立必要的門檻,如科創板、新三板都設立了門檻。“力爭將借著區塊鏈制造的騙局消滅在萌芽之中。在熱潮中保持冷靜的思考,不能讓區塊鏈像P2P一樣一哄而起,最終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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