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我國一直重視
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金融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為金融市場穩健高效運行提供了重要支撐。但與此同時,金融基礎設施的有效供給依然存在短板,監管環境有待改善。為了更好地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建設金融強國,補齊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改善對金融基礎設施監管的薄弱環節,已經成為當前及未來一個時期金融領域改革的工作重點。
在硬件架構層面,我國已形成門類齊全、監管有序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在支付系統建設方面,我國已形成以中國人民銀行現代化支付系統為核心的支付體系,并與銀行間支付系統、銀行卡支付系統、票據支付系統、網絡支付清算系統、跨境人民幣支付系統共同構成現代化支付清算網絡;在證券結算與存管方面,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3家機構共同提供證券集中托管與結算服務;在中央對手方建設方面,我國場內、場外市場均已引入中央對手方清算機制;在交易報告庫建設方面,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和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被作為記錄利率類、外匯類場外衍生品交易數據與股權類場外衍生品交易數據的報告庫。此外,參考相關機構在金融風險防范中的系統重要性,證券交易所、“新三板”等均被納入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范圍。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證監會作為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主要監管主體,主動開展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評估工作,共同維護金融機構安全、穩健運營。
在相關制度建設方面,配套的法律法規與會計準則等為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金融法律建設方面,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有關司法解釋等共同構成我國金融法律體系,引導金融市場硬件基礎設施規范運行;在會計標準建設方面,積極對接國際通用標準,大力完善政企會計準則,努力推進會計信息化建設;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征信系統覆蓋范圍不斷擴大,金融信用基礎信息數據庫接入主體日益增多,小微企業信用檔案相繼完善,農村信用體系逐步構建,社會信用環境得到極大改善;在反洗錢工作方面,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反洗錢互評估工作,加大執法力度,打擊犯罪行為,深化國際合作,讓非法融資行為無處遁形;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方面,不斷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有序開展普惠金融,穩步推進監管評估,主動強化消費者知識教育,從實際出發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還要看到,當前,我國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短板。一是在金融監管方面,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水平還有待提高,監管標準不夠一致,監管層次不夠明確,不利于金融基礎設施向集中統一、安全有效、先進開放的方向發展;金融監管職能與行政管理職能的界限尚不清晰;跨境監管尚需完善,隨著跨境資本業務的相繼開通,配套監管框架建設亦需提上日程。二是在法律法規方面,還缺乏具有統領性、基礎性作用的專門法律。我國有關金融基礎設施的法律條款相對分散、模糊,且以行政規范為主,缺少清晰、可執行的專門性法律基礎,同時,金融法律的執行機制尚不健全,金融法規的效力有待提高。三是在機構運行方面,非公司制金融基礎設施組織形式與市場化建設不相適應,金融機構分散的現狀與集中統一發展的目標不相適應,金融基礎設施供給數量及質量與日新月異的金融創新進程不相適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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