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
長春表示,目前DC/EP采用的是雙層運營體系——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對公眾。這意味著將有一些商業機構也將參與
數字貨幣運行之中,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能調動市場機構積極性。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央行將在未來幾個月內正式推出國家支持的數字貨幣“DC/EP”,初期將向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農業銀行、阿里巴巴、騰訊以及銀聯7家機構發行。
穆長春透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不預設技術路線。Libra是混合架構,DC/EP也是混合架構。但在這個層面,央行保持技術中性,不干預商業機構技術路線選擇。商業機構向公眾兌換數字貨幣時,采用
區塊鏈技術還是傳統賬戶體系都可以。無論采取哪種技術路線,央行都能適應。
他表示,DC/EP的投放過程跟紙鈔投放一樣。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開戶,按照百分之百全額繳納準備金,個人和企業通過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開立數字錢包。DC/EP依舊是M0替代,具有法償性。
對于用戶而言,只要下載一個App進行注冊,就可以使用數字錢包,充值取現則需要對接傳統銀行賬戶。
不過,此次穆長春并未討論備受關注的數字貨幣智能合約功能。穆長春此前在多個場合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加載智能合約。但如果加載超出其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就會使其退化成有價票證,降低其可使用程度,會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數字貨幣會加載有利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但對于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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