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
金融的核心職能是信用中介。從早期古典經濟學家如亞當·斯密、約翰·穆勒等提出的“信用媒介論”,到貨幣金融學中的“信用創造論”,信用一直是金融活動的基礎;與此同時,信息不對稱問題又決定了金融交易過程中介存在的必要性。根據喬治·阿克羅夫等人的研究,不同市場參與主體之間存在較高的信息壁壘,供求雙方對產品信息的了解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從而會導致市場信息不對稱,所以“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無法避免,掌握信息全面的一方,往往會利用信息優勢攫取對方利益,信用問題隨之產生。金融領域的騙貸、騙保等現象,就是資金需求方極力掩蓋自身的不良信息,甚至提供虛假信息,而資金供給方無法識別造成的,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了資源配置效率,阻礙了金融體系正常運轉。
互聯網的出現使得信息可以實時傳遞,以移動互聯、云計算和大數據為標志,互聯網進入了新時代,越來越多的人類活動從線下向線上遷移,這一變革拉近了人與人、商家與客戶的距離,大大緩解了信息不對稱的不利影響。但是,互聯網時代的交易主要是信息的直接交互,而非交易雙方直接面對面進行,交易雙方相互了解不夠深入,因此存在難以逾越的信任障礙。互聯網金融中信用構建的基礎在于信用數據的收集和分析,信用
評級以及風險控制模型的準確度主要取決于互聯網金融機構對數據的積累和理解,信用數據儼然已經成為互聯網金融企業競爭的核心要素。然而,傳統的信用數據獲取僅限定于特定的征信企業,受自身利益關聯和用途難以把控的影響,這些企業所獲得的信用數據往往無法有效快捷地共享給互聯網金融機構,而互聯網金融機構又因為無法獲取有關征信的資質,所以缺乏其發展客戶所需要的真實有效數據,從而陷入兩難的局面。因此,互聯網金融的大數據技術和P2P等技術在有效減少信用構建成本的同時,也造成了“數據孤島”乃至“信用孤島”的問題。
區塊鏈技術的出現則有效化解了這一難題,
區塊鏈技術通過共識算法、非對稱加密等技術可在完全陌生的節點間建立信用,重建了征信行業的信用機制,所有的信用數據都在區塊鏈上,各個企業只要有客戶提供的私鑰就可以訪問相關信息,且信息難以被篡改、安全可靠、公開透明。區塊鏈中分布式的賬本經由去中心網絡中的各節點共同維護并處理所有權的記錄,價值轉移的方式不再依賴于信用中介所維護的集中式賬本。這種新的信用機制,以算法而不是線下中介機構或第三方平臺為信任背書,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執行交換和權屬轉讓等操作,使得“去中介化”成為可能,互聯網金融逐漸逼近與瓦爾拉斯一般均衡相對應的無金融中介或市場情形,進而在底層架構上對傳統金融機構建立在簡單信息中介之上的業務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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