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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時報》記者:數字法幣與數字法幣賬戶體系,究竟誰是基石?
周子衡:數字支付與銀行支付是兩個基本范疇,各自基于不同的賬戶體系,即:數字賬戶內的余額數字,為
數字貨幣;銀行賬戶內的余額數字,為銀行貨幣。數字支付與銀行支付,基于各自不同的賬戶活動,兩套賬戶體系之間不發生支付活動,只存在兌換關系。
與銀行賬戶內的余額代表著“銀行貨幣”一樣,數字賬戶內的余額數字代表的是“數字貨幣”。銀行現鈔擁有冠字號標明的獨立身份,硬幣則相應地混同了身份,但是,銀行賬戶余額是個數字整體,并不具備現鈔意義上的獨立個體身份。數字法幣只存在于賬戶,體現為賬戶余額,賬戶體系之外根本不存在類近于銀行現鈔的“數字現鈔”。數字貨幣賬戶之間的資金往來,即為數字法幣的支付活動,事實上,就是中央銀行根據賬戶主體指令而發生的(直接或間接的)記賬活動。記賬活動需要確立記賬貨幣單位,并不需要借助于獨立存在的貨幣本身。
中央銀行發行數字法幣,根本無須在技術上去造就數以億計的一個個相互獨立的數字貨幣,更不謀求在數字法幣賬戶體系之外去實現銀行現鈔式的貨幣流通,它只是確立相應的數字賬戶體系及其記賬體系。因此,數字賬戶體系才是理解數字法幣發行與運行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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