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即Security Token Offering, 證券型通證發行。STO最顯著特點是所發行的代幣具有證券屬性,受證券機構(例如美國SEC)與相關證券法律法規的監管。
STO建立信心要用多久?真是不好說。所謂資產證券化和區塊鏈雜交的產物怎么看都像是權宜之計,怎么看都像是熊市中沒有辦法的辦法。我們對此,非常謹慎且不樂觀。建議大家可以關注,但是千萬不要帶著當初的那種加密貨幣的激情,或者那種野心沖進去
ICO、IEO、IMO之后,STO又成為近期熱議的話題,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法律合規上STO優于ICO,在效率上STO優于IPO,既不突破監管框架,又能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究竟STO能否提供代幣融資解決方案,則應落實到各國具體的法律監管。從中國法律
證券的定義為法律概念,雖然每個司法管轄區對證券定義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將具有股權、債權和集合性投資基金視為證券并受該司法管轄區證券法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