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近日報道,馬來西亞央行和證券監管機構表示,他們將合作實施針對加密貨幣和ICO代幣的監管。
我們注意到,相關立法也在跟進,2017年下半年公布的《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征求意見稿)》,也將以‘虛擬貨幣’名義籌集資金列為必須調查的范圍,可以說,對以‘虛擬貨幣’融資的行為,只要未經批準的向不特定對象融資行為,將會出現一個,調查一個。
盛松成,亞太未來金融研究院聯合學術發起人、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原司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幣圈強監管山雨欲來。21日晚間,一批涉及ico的微信大號突然被責令屏蔽所有內容并停止使用,包括金色財經、火幣資訊、幣世界快訊服務、深鏈財經等多個賬號
根據8月2日的官方聲明,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了一組ICO監管草案規則,以供公眾閱評。監管機構規定,ICO發行者應當在“預售期開始”至少90天前提交初步評估請求。SEC表示,它會在20天內審查請求,最多延長至40天,然后提供一項書面報告,說明提交的ICO代幣是
在這場席卷全球的區塊鏈技術、數字資產變革中,除全面了解中國政府的立場外,我們仍需掌握其他國家在新興領域的態度和布局。新加坡、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地在內的十八個國家及地區相繼出臺政策或監管策略,可以看到,無論國別、發展水平,在這場或有變革來臨之前,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作為數字貨幣的領頭羊,比特幣的風潮無出其右,從一枚幣值2分錢到最高時的12萬人民幣,讓所有人目瞪口呆。比特幣之后,許多利用類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如雨后春筍般涌出。從國外的以太幣、萊特幣,再到國內的原力幣、般若幣,好像人
泰國副總理Somkid Jatusripitak已下令加密數字貨幣和ICO監管法律在一個月內完成。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TSEC)的秘書長,監管機構已碰頭,并同意不需要援引該國備受爭議的“第44條法律”,而是引入“特別法”。該特別法將規范數字貨幣交易和ICO,以避免市場操縱、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