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科技子公司是少部分銀行的“優勢”,絕大部分銀行仍需通過合作布局
金融科技。自2017年開始,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中的絕大部分都與互聯網企業簽訂了合作協議,主要呈現兩大特征:一是大型銀行推崇“門當戶對”,憑借自身規模優勢與互聯網巨頭合作,實現強強聯合。
二是中小型銀行偏好“四面結盟”,通過與各類科技企業合作彌補競爭劣勢。2019年商業銀行與科技巨頭將步入新競合時代。
在競爭方面,主要表現為“息差對決”轉變為“中收競爭”、爭奪線上流量轉變為搶占線下場景、爭取增量客戶轉變為留住存量客戶。在合作方面,主要表現為平臺共享、技術合作、數據分享、產品創新合作。值得關注的是,近幾年商業銀行與科技巨頭的合作成果并不夠“亮眼”,主因在于雙方存在本源分歧,科技巨頭不愿輸出核心技術,商業銀行不愿開放相關數據。隨著合作向縱深推進,雙方必須在技術與數據合作方面有新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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