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規
在《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要求區塊鏈服務提供者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合規:
- 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責任
- 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
- 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技術條件,技術方案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
- 對于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具備對其發布、記錄、存儲、傳播的即時和應急處置能力
- 制定并公開管理規則和平臺公約
- 與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
- 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
- 記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發布內容和日志等信息,記錄備份應當保存不少于六個月
- 標明備案編號
更進一步,《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擬要求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落實網絡實名制,基于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件號碼或者移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在《網絡安全法》中,實名制的要求僅限于:
- 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
- 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
- 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
區塊鏈信息服務或許是被監管者認為屬于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而被要求網絡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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