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從根本上來說,是利用
區塊鏈技術改造傳統
金融的資產通證化,目前在全世界范圍還屬于一種新型的通證及證券發行方式。融資者和投資者對于這種模式的認知還處于初步階段,各國政府對于STO監督的政策與法律還沒有完善,目前尚不好說STO未來是一帆風順還是胎死腹中。
而類比中國企業赴美進行IPO要符合國內金融證券相關法律,中國企業赴美進行STO也一樣需要符合相關政策。而政策方面,已經明確了的是在國內進行STO會被視為非法融資的行為,在
北京屬于違法要受到驅離。這次北京對于STO的違法限定,或也為國家相關部門的政策制定指明了方向,STO行為在國內或也要面臨被全面禁止的前景。
融資對于公司和項目來說是常規需求,相比于已經成體系的IPO行為,和已經在海外某些國家可以跑通了的
ico行為,STO太多的政策和規定尚不明朗。作為相關規定最全面,并擁有納斯達克支持的美國市場,目前也只有40個左右的STO項目,且海外項目將面臨更加嚴格的監管。既然要講債券、股權、有形資產等進行質押,更多傳統公司傾向于選擇IPO,而
區塊鏈項目在一些國家尚有ICO空間,無論是哪種形式的融資,目前看來都比STO要舒服。
而STO的存在一定是有道理的,相比無序化、風險更大的1CO,STO明顯降低了項目公司與政府的監管摩擦,也提升了投資者的信心。相比傳統證券交易所的固定開市閉市時間,STO支持24小時全球無休止的交易,極大提升了金融證券的交換頻率和開放性,對于現代社會金融交易模式是一種積極意義的創新。
而對于區塊鏈行業來說,STO要面臨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督,要符合相關政策法律,要講傳統金融資產作為憑證和質押,這些都違背了區塊鏈去中心化的原則。新事物誕生之初總是不完美的,伴隨著改革的劇痛和政策的完善,未來STO或可在世界上某個地方尋找到可以推廣復制的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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