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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實體企業如何利用紅籌架構來進行海外STO融資?

    2018-11-29 22:17

    來源: 互鏈脈搏

    鏈改不能落地,STO才有希望


    首先,讓我們來簡單研究一下,什么是STO?

    STO,Securities token Offering,字面含義就是“證券型通證的發行”。這是起源于美國的一種區塊鏈金融創新產品,目前STO這股風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風靡全球,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及地區的政府紛紛開始研究及制定相應的規則來引導、監管STO,這其中也包括了東亞地區的新加坡、韓國、日本及我國的香港地區。美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的政府均是參考美國的相關證券法規并結合本國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結合區塊鏈的技術特點、區塊鏈的金融特性來制定相關的監管規則的,包括金融證券法規、公司登記法規、財務審計及稅務法規等。

    ST(Security Token)其實質就是證券,就是區塊鏈數字化的證券,公司企業發行ST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融資,就是為了在現有法規體系下合法的進行STO融資。因此,ST與傳統的證券,傳統的金融產品,傳統的金融衍生品并沒有本質的區別。

    從專業的角度,本個認為ST包含四大類型:AT(Asset-base Token) 資產類通證;DT(Debt Token)債權類通證;ET(Equity Token)權益類通證;CT(Convertible Token)可轉換債務、權益類通證。按照上面的分類來看,世界各國現行的金融、證券、稅務、會計審計等法律規則均應該可以規范及監管STO。

    然而,STO又具有傳統證券、傳統金融產品所不具有的區塊鏈技術特點,現有的傳統證券發行、交易、監管系統尚無法完全適應其技術的要求。畢竟,傳統的證券市場、傳統的金融系統是經歷了幾百年的歷史發展的,其基礎設施及監管體系非常完善,證券登記、證券交易、證券結算、金融機構與證券發行、交易系統的對接融合也是十分安全及便捷的,這一切在STO的金融領域中才剛剛起步。

    但是,STO是一種非常好的融資方式,STO介乎IPO與 ico之間,它是主動接受監管及合規的ICO,它是IPO 的簡化版,它的流程比IPO簡單及便捷,它的申報審核時間比IPO要短。同時,它具有IPO所不具備的如下優勢:

    (1)具有內在的價值:ST依據真實的資產、收益或者權益作為價值支撐。

    (2)STO可以實現自動合規和快速清算:ST獲得監管機構的批準和許可,將KYC/AML機制自動化,并實現瞬時清結算。

    (3)所有權可以分割為更小的單元:加速資產所有權的分割,降低高風險投資品的進入門檻。

    (4)風險投資的民主化:拓展籌集資金的方式。

    (5)實現不同類型資產之間的互通性:資產的標準化協議將促使不同質資產、不同法幣間的互通。

    (6)增加流動性和市場深度:可以通過ST投資于流動性較差的資產,不用擔心贖回的問題。

    (7)降低監管風險,加強盡職調查。適用于監管要約豁免,將各國針對KYC和AML的規定寫入智能合約,有望實現自動可編程的合規。

    (8)ST有望降低資產的流通成本。降低過程中的交易摩擦,比如利用智能合約實現自動合規和資金歸集、將合同和會計報告的數據上鏈、增加資產可分性、實現T+0的清結算等等。

    (9)受到證券法SEC監管,符合法律合規性,更安全。

    (10)STO面向全球的投資人,實現24小時365天全天侯的交易。

    目前在中國大陸區塊鏈行業,大家討論和探討最多的是兩個新概念,一是鏈改,一是STO。其實,本人認為鏈改就是中國式的STO,但是,本人認為鏈改不可能落地,不可能像人們所期望的取得“土改”、“股改” 那樣的巨大成功。這是由于中國現行的法律環境所決定的。鏈改充其量只能稱為“鏈化”即,區塊鏈化”。即利用區塊鏈技術來優化及提升企業內部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或利用區塊鏈的技術中的“可溯源”,“不可篡改”,“分布式存儲”等一系列技術特點來提高企業的管理及提升產品的溯源、防偽。只有進行STO才能給中國實體企業帶來融資及生產關系變革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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