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STO的法律監管,有RegD,RegA+,RegC+三個框架。
RegD是在美國企業融資的備案標準,只需要提交材料就可以,不需要拿到許可,比較方便快捷。
RegA+是小型的IPO,它的要求相對高一點,對公司的財報對公司的盈利都有要求,財務信息需要被審計,也是需要SEC的許可才能發,許可之后是沒有合格投資人的限制,可以向大眾融資,融資上線兩千萬到五千萬美金,成本會更高一些,通過概率也會比較低。
RegC+是眾籌,它是面向于眾籌的小型募資的監管方案,最終募資107萬美元,對于初創項目綽綽有余,不需要合格投資人,SEC直接提交不需要許可,但是有12個月鎖定期。
STO的成功案例有TZERO。它以STO形式發了優先股。 TZRO是STO發起的重要原由,TZRO是Overstock全資子公司,它在
區塊鏈具有歷史意義的公司,Overstock是美國
電商平臺,是全世界第一個接受
比特幣支付的電商平臺,它的創始人也是比特幣早期的信仰者。在它之前接受比特幣最大的公司是澳大利亞小餐館,Overstock當時估值10億美金的時候接受的比特幣,它至少把比特幣應用往前推進兩到三年。
這家公司在2014年接受比特幣支付,公司股票跟比特幣91%同步。自己也成立了區塊鏈基金,TZERO是最重要的一個,叫區塊鏈改變華爾街。當時很多
數字貨幣交易所想合規拿牌照,但是都拿不到,Overstock完全換了思路,先去做一個合規的證券交易所,再做區塊鏈改造。
Overstock以代幣的形式增發了一批股票,在自己交易所已經交易兩年了,證監會認可、許可、通過,這就是TZERO來源,他們是STO的發起者。美國其他互聯網公司也看到這個機會。
有人說STO發行跟IPO差不多,合規又跟政府打交道,優勢在哪兒?還拿小米舉例。小米如果發STO,首先募資渠道更多,它可以向全世界募資。公司在募資完之后,STO可以全世界上市,不局限于一家。
之前股票、證券交易的市場,紐交所、納斯達克是全世界龍頭,處于壟斷地位。壟斷地位前提是所有的公司只有一個選擇,你要么選擇納斯達克,要么選擇港交所,要么選擇上證、深證,全部都要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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