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更高的層面來看,幾乎所有需要發行證券型代幣的公司都將以相同的方式運作:發行人(如上文提到的REIT基金管理人或披薩店所有人)發行代表公司所有權憑證的證券型代幣。之后,發行人將創建一個投資者的(
以太坊)錢包賬戶白名單,規定哪些投資者可以購買該公司的股份。
所有在白名單上的投資者都必須證明其符合該特定證券的限制條件。至少,這將涉及到需要遵守KYC(對客戶盡職調查)和AML(反洗錢)等法規,同時投資者需證明自己是合格投資者(accredited investor)。
證券型代幣的協議無法將數百個管轄區的法規納入其中,但絕大多數的法規都可以通過限制誰可以擁有這些代幣來得以遵守,這就是白名單存在的意義。
發行人也可以將白名單的管理工作外包給第三方提供商(如中心化交易所)。這樣白名單就可以充當一個“流動性儲備池(liquidity pool)”,所有白名單上的投資者都可以相互交易代幣,因為他們都是經過審查的。
發行人將可能通過第三方提供商來進行KYC/AML、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以及將他們增加至白名單中,如此一來,每當有人想要交易代幣時,交易所就不用每次都去和發行人進行溝通了。這將會增加證券型代幣的流動性,進而提高證券型代幣(以及其代表的證券)的價值。
只要對方也在白名單中,你就可以和對方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交易證券型代幣。當前,tZero, Blocktrade 和Open Finance等交易平臺已成為最早允許用戶進行證券類代幣交易的平臺。
當然,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公司(如Harbor)聲稱可以幫助發行人實現證券的代幣化。Harbor就像一個預言機(Oracle)一樣,可以驗證“現實世界中的”數據并將之提交至
區塊鏈中。
如果用戶想要與某個交易對方進行證券型代幣交易,可以通過Harbor來核查對方賬戶是否在白名單中。如果在,交易將順利完成;如果不在,將產生一個錯誤信息并阻止交易完成。
與其他加密資產不同的是,證券型代幣并不是不記名票據(bearer instruments)。
比特幣就屬于不記名票據范疇,因為如果某人獲取了你的比特幣私鑰,對方就可以花掉你的比特幣。現金也是不記名票據——如果別人掉了$10,你撿到了,你可以選擇花掉它,而對方阻止不了你。
你無法竊取別人的證券型代幣,因為代幣并不是證券本身,只是證券的一種電子表征(electronic representation)。除非對方錢包賬戶已經在白名單里,不然就無法將你的證券型代幣轉入其錢包中;而如果對方的錢包賬戶已經在白名單中,這也就意味著對方經過了KYC/AML審查,這樣一來你便可以知道對方是誰,之后便可以報警抓人了。
證券型代幣的另一個優勢在于,私企還可以通過證券型代幣來追蹤公司的股權結構表(cap tables),而無需借助于律師。2013年就發生了一個惡名昭彰的案例,美國都樂食品公司以為公司有36,000股流通股,而公司的投資者卻認為有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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