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殼上市在
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規則中稱為“反向收購”(Reverse Takeover)。根據相關上市規則,香港聯交所將準備進行反向收購的公司,視為新申請上市的公司。即在中國香港借殼上市的條件等同IPO。
鏈法團隊龐理鵬律師向鏈得得作者表示,只要能滿足相關條件,
數字貨幣交易所在香港借殼上市就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收購港股主板上市公司桐成控股的是
火幣集團董事長
李林個人,至于后續火幣網及其所述交易平臺的相關資產借殼上市,則有待進一步操作。
李林的“買殼”行為在中國數字貨幣市場是一件標志性的事件。但是嚴格意義上的“借殼上市”在加拿大已有成功的先例。
8月1日,由華爾街傳奇對沖基金經理、億萬富翁邁克·諾沃格拉茨 Mike Novogratz創立的
加密貨幣商人銀行 Galaxy Digital在8月1日在加拿大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掛牌上市。
今年年初,諾沃格拉茨在加拿大收購了一家提供加密貨幣咨詢服務的初創公司First Coin Capital,然后又通過收購一家加拿大上市公司,完成借殼上市。這是加拿大該交易所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反向收購案,也是全球第一家加密資產投資和管理公司成功上市。意味著傳統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股票的形式來加入到數字貨幣行業中。
鏈得得作者了解到,加拿大對于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一直持有開發的態度,并在很早就確定了
比特幣的合法幣地位,寬松的環境給了數字貨幣發展更多的可能性,“造幣”被認為是合法資產、數字貨幣交易所也可合法經營。
不過,拋開李林入主上市公司和國外寬松的發展環境,數字貨幣資產是否適合進入傳統證券二級市場?
對此,龐理鵬律師告訴鏈得得,數字貨幣資產根據資產定義是可以評估作價轉讓的,但數字貨幣作為證券本身交易尚不存在相關案例,由于目前立法不完善,依法經營定位不明確,數字貨幣作為資產進人證券二級市場可能存在一些障礙。
此外,龐理鵬律指出,雖然此前存在區塊鏈概念相關的礦機廠商申請赴港上市的先例,但是數字資產交易所上市還不存在先例,至于數字資產交易所登陸股票交易所后產生何種反應或者可能催生哪些商業模式,則有待進一步觀察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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