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和數字的融合形式是指產生于數字空間的數據對現實空間的資產具有直接的支配能力。比特結構的數據由于錨定了現實空間的資產,數據權利轉化為對現實空間的資源支配權利。即使數據消失,現實空間的資源支配權不會受到影響。資產和數字的融合形式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從時間順序上看,資產和數字的融合形式是資產數字化和數字資產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產生的,此時的實物資產不再局限于物理形式,而能以比特的形式上線,所有資產在數字空間自由流動。
(2)融合形式的數字資產產生于數字空間,它是數字空間中的一個算法,但這個算法的出現是為實體空間服務的,因此就算脫離了數字空間,它依舊不會毫無價值。
(3)融合形式的數字資產對數字空間和現實空間的價值都具有支配能力。它表現在數字空間只是比特結構的數字,但它并非僅僅為了數字空間而存在,它存在的目的是為了進行現實和數字兩個空間的價值交互,因此它對數字空間和現實空間的價值都具有支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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