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在2017年12月由國家發改委發布,數值為0.6101噸二氧化碳/兆瓦時;
第二次是在2022年3月由生態環境部發布,數值調整為0.5810噸二氧化碳/兆瓦時;
第三次是在2023年2月,生態環境部將數值調整為0.5703噸二氧化碳/兆瓦時。生態環境部同時宣布,年度全國電網平均排放因子如果更新,將在每年年底發布。
碳中和服務商中創碳投研究院院長唐進對《財經十一人》表示,各國對電網排放因子的測算、發布體系都不盡相同,因為它涉及綠電的綠色效益是否重復計算、電網間電量交換如何計算等問題。當前各國發布的電網排放因子信息尚待互通互認。
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計算包括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直接排放被稱為范圍一排放,指由企業直接控制或擁有的排放源所產生的排放。間接排放是指由企業活動導致的、但發生在其他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的排放。
間接排放再分為范圍二排放和范圍三排放。范圍二排放是指企業外購的電力、蒸汽、熱力或冷力產生的排放,范圍三排放則包括其他所有間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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