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此,司法實踐中,
區塊鏈技術與互聯網司法系統結合的深度與廣度不斷拓展,在線訴訟的興起與普及又使其“百尺竿頭,更進一步”。自2017年以來,我國司法實務部門已經在多個領域探索
區塊鏈技術的融入問題,區塊鏈司法的譜系逐漸完備:如“司法存證”鏈,“司法鑒定”鏈,“司法公證”鏈,“仲裁”鏈,增強訴前調解協議約束力和執行力的“司法鏈智能合約”,地方司法廳局的“區塊鏈法律服務”鏈等。除了法院、司法行政機關推動之外,企業與研究機構也在探索應用場景,比如中國商業聯合會于2021年發布了《區塊鏈電子合同流程規范》。其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規范是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8月1日施行的《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其首次規定了區塊鏈存證的效力范圍,明確了區塊鏈存儲的數據上鏈后推定未經篡改的效力;同時確立了區塊鏈存儲數據上鏈后以及上鏈前的真實性審核規則。自此,區塊鏈證據及其規則體系初步形成。當然,適用的案件范圍也不限于民事、行政訴訟案件,也包括刑事速裁程序案件,減刑、假釋案件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宜線下審理的刑事案件。這不僅意味著區塊鏈技術與訴訟規則的融合,更是進一步拓展了區塊鏈司法模式的發展道路。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5月23日發布的《關于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的意見》明確了總體目標與技術路線圖;12月9日又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和加強
人工智能司法應用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快推進司法數據庫、數據服務平臺、司法知識庫、人工智能引擎、知識服務平臺和司法區塊鏈平臺等系統的建設和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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