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碳市場建設始于試點碳市場。2011年10月,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關于“逐步建立
碳排放交易市場”的要求,中國在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慶、
湖北、
廣東、
深圳兩省五市,分別啟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并于2013年-2014年陸續開市。2016年9月,
福建省成為國內第八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區域,并于同年12月開市。自此,中國試點碳市場格局形成并延續到現在。
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市場正式啟動線上交易。早在開市之前,在借鑒試點碳市場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全國碳市場做了諸多籌備工作,如圖1所示。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建設全國碳市場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全國碳市場設計工作正式啟動。2017年12月,國家發改委提出將推進碳市場建設工作。2020年12月,生態環境部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明確重點排放單位納入門檻、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規則、交易規則等。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市場開市,開盤價48元/噸,首日配額成交量410萬噸,成交額2.1億元。開市之后,全國碳市場“邊做邊學”,不斷完善碳市場建設框架。從數據質量管理、核算方法調整、規范數據來源等方面多次作出調整。
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線交易啟動儀式以視頻連線形式舉行,在北京設主會場,在上海和湖北設分會場。圖/新華
圖片中國碳市場運行機制
全國碳市場采用履約周期的方式,周期為兩年。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為2021年,完成2019年和2020年的配額履約。目前在第二個履約期,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完成2021年和2022年的配額履約。
全國碳市場第二個履約期的總體框架基本沿革了第一個履約期。在覆蓋范圍上,全國碳市場覆蓋行業為電力行業,溫室氣體種類為二氧化碳。在總量設定上,繼續采用基于強度的總量設定方案。在配額分配上,仍采用無償分配方式。在交易機制上,交易產品仍為碳配額。在抵消機制上,規定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抵消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消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
當然,針對第一個履約期出現的諸多不協調,第二個履約期也進行了調整:
一是實行配額年度管理,即2021年、2022年度采用不同的配額分配基準值,基于上年的實際排放情況確定第二年基準值。據測算,配額分配中大部分機組基準線下調6.5%-18.4%不等,這意味著第二個履約期碳市場配額有所收緊。
二是首次引入平衡值。平衡值是各類機組供電、供熱碳排放配額量與其經核查排放量(應清繳配額量)平衡時對應的碳排放強度值,是制定供電、供熱基準值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是新增靈活履約機制及個性化紓困機制,幫助企業完成履約任務。
值得注意的是,經過多年發展,全國碳市場的運作流程已明晰。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中碳登)、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由上海環交所負責運維)和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三大運行支撐平臺已上線使用。2023年2月,北京綠色交易所宣布將升級為面向全球的國家級綠色交易所,未來將作為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中心。6月27日,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建設項目初步驗收會在京召開。在會上,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提出將注冊登記系統移交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系統仍由北京綠色交易所持續推進。
下面,比較全國及試點碳市場關鍵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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