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只是第一批,遴選評估工作還在進行。按照生態環境部的說法,將按照“成熟一個發布一個”的原則,擇優發布減排效果明顯、社會期待高、技術爭議小、數據質量可靠、社會和生態效益兼具的方法學,逐步擴大自愿減排市場支持領域。
但很顯然,第一批方法學確定的項目,會有優勢。因為隨著以后減排空間逐漸減少,項目開發的窗口期也會越來越短。
為什么?這跟CCER方法學的基本原則有關。
CCER方法學有一些基本原則需要遵守,除了公平、公正、公開、誠信和自愿的基本原則外,減排項目的真實性、唯一性和額外性,項目產生的減排量應當可測量、可追溯、可核查等,也很重要。
其中,跟額外性密切相關的是基準線的更新和確認。減排項目要有額外性,一定要定義基準線,只有確定了基準線,才能測量減排效果的真實性和額外性。
舉個例子,以前垃圾都是填埋處理,當垃圾焚燒發電出來后,這個技術就會產生減排空間,具有額外性,但當垃圾焚燒發電成為普遍現象后,比如2019年以后,垃圾焚燒發電就成為基準場景,以后垃圾焚燒發電就可能不具備減排空間,基準線提高了,也就沒有額外性。
所以,對于項目的額外性論證,基準線的認定非常重要。
這次林業碳匯納入第一批方法學,很多業界人士看到了一些商機,那就是有些林業碳匯不需要額外性論證,該方法學免予額外性論證的條件包括:
(1)在年均降水量≤400mm地區開展的非經濟林項目;
(2)在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開展的非經濟林項目;
(3)在國家和地方生態
公益林區開展的生態公益林造林項目。
符合以上條件的地方主要是一些干旱區和極干旱區,包括
內蒙古、
甘肅、
寧夏、
新疆等省區的一些縣市。其中內蒙古和新疆又是重中之重。
最近,很多開發碳匯的機構都在搶人搶項目,并到以上地方尋找優質項目,跟當地農林草和畜牧部門搞關系,希望拿到好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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