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祥指出,要盡快將
水泥的外部環境成本納入水泥價格體系,目前要加快實現水泥行業的
碳交易,使得水泥的市場價格體現出必要的、真實的碳交易價格。目前的水泥價格較低,就是沒有包含碳交易價格。較低的水泥價格,不利于水泥的節約化使用,也不利于替代性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
《混凝土減碳報告》建議,應進一步提高混凝土生產端礦物摻合料的使用比例,擴大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在非主體結構中的使用,擴大再生骨料使用范圍。推廣其在道路工程、土方平衡、林業用土及燒結制品等場景大量利用;原材料替代、再生混凝土使用要求應納入“
低碳混凝土”評價體系,需在混凝土生產
碳排放計算和評價方法中予以明確,以鼓勵和推進相關碳減排技術的應用。此外,報告認為,不應片面追求混凝土的高性能化,應根據混凝土不同應用場景提出混凝土耐久性和使用壽命的新要求。
綠色建材評價體系中應加入材料的低碳屬性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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