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國家下放給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各項政策,嚴格落實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居民和高耗能產業階梯電價政策。強化政策協調,持續加大財政對綠色
低碳領域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引導資金用于支持
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碳減排技術、生態系統增匯工程等綠色低碳領域項目的實施。繼續落實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綜合運用財稅、
金融以及差異化監管的手段,制訂氣候投融資發展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綠色金融信息共享機制,構建集綠色信用服務、綠色金融服務、綠色企業、項目
評級等為一體的綠色金融服務體。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氣候友好型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建立損失分擔、風險補償、擔保增信機制,為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提供有效金融支持。開展碳金融體系機制研究,探索
海口市碳金融發展機制的可行做法,推動碳金融體系創新發展。穩妥有序探索開展包括碳基金、碳資產質押貸款、碳保險等碳金融服務,切實防范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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