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CCER重啟之日越來越近,各種關于CCER改革的小道消息不脛而走。其中一條消息引起了我的注意,說是以后不允許將國內的減排資源賣到國外去。當然這個減排資源我想一定不是CCER,因為CCER目前在國外沒有任何用處,那指的是啥就不言而喻了。
無獨有偶,在剛剛發布的《關于做好可再生
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中,也明確提到了國內的可再生電力原則上只允許申請國內綠證,原因是如果出口可能會影響我國國家自主貢獻,其它形式的綠證是啥,我想也不用我說了吧。
且不說這減排資源或綠證賣到國外去是否就一定影響國家自主貢獻,但一有新的事物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堵的管理思路我是覺得有待商榷的。畢竟我們的目標是要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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