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廣大老百姓而言,汽車是僅次于住房的最大消費品,做出購買決策時不僅考慮初始購置費用,也會考慮全生命周期的使用成本;這不僅與居民當期的收入情況相關,也會受到未來收入和預期情況影響。與傳統燃油汽車相比,新
能源汽車的購車成本相對較高,使用成本相對較低,但使用過程也受充電條件、充電價格等因素影響。同時,當前我國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大,居民收入增長和就業穩定面臨的不確定因素增多,這也對居民的購車意愿和支付能力等帶來一定負面影響。
《若干措施》把降低新能源汽車購置使用成本作為重點,在購置環節,強調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排的政策措施;在使用環節,明確推動居民小區內的公共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居民電價,推動執行工商業電價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在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并鼓勵階段性降低充電服務費。通過有效降低新能源汽車購置使用成本,確保政策紅利真正惠及終端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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