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加快推動《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出臺,適時啟動配套制度規范修訂工作。
二是持續強化數據質量管理。健全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長效機制,督促各方將數據質量管理責任和要求落到實處,加強合規能力建設,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三是推進第二個履約周期各項工作。扎實做好2021、2022年度配額分配和清繳工作,組織開展2022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報送和核查工作,加強核查機構評估和信息公開。
四是進一步推動強化市場功能。在
碳市場平穩運行基礎上,逐步擴大全國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逐步豐富交易主體、交易產品和交易方式,提高市場開放程度和市場流動性。
五是完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研究制定相關交易管理辦法和配套制度規范,盡早啟動符合中國國情、體現中國特色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切實維護市場誠信、公平、透明,強化社會監督,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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