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充分響應發展中國家關切。發達國家對全球氣候變化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同時具有應對氣候變化的現實能力。發達國家應在COP28前切實兌現1000億美元承諾,明確適應資金翻倍路線圖,為制定2025后新的集體量化資金目標作出更大貢獻。COP28應就全球適應目標達成有力決定,完成損失和損害資金機制建設,充分響應發展中國家長期呼吁的資金、技術及能力建設支持需要。
四是務實推進公正綠色轉型。應對氣候變化應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充分立足各國國情和能力,推進綠色公正轉型。空喊口號、脫離實際和“一刀切”,看似富有雄心,實則有損氣候變化多邊進程。負責任地應對氣候變化必須采取積極且務實的態度,COP28應促進應對氣候變化和消除貧困、
能源安全、創造就業、發展經濟等需求有效協調,務實推動全球向綠色
低碳、氣候韌性社會的公正轉型。
五是團結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當前一些發達國家拉“小圈子”,借氣候之名實施保護主義、單邊措施,構建綠色壁壘,嚴重損害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互信和動力。COP28對推動各方合作應對氣候變化至關重要,各方應多做有利于團結合作的事情,多提供正能量,為落實《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營造凝心聚力、團結合作的積極氛圍。
中方愿與各方一道,共同維護多邊主義,堅持《公約》及其《巴黎協定》主渠道地位,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公平和各自能力原則,推動《巴黎協定》全面有效實施,攜手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