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
碳市場的基本參與主體,發電企業參與碳市場能力的高低不僅關系到企業的經營與發展,也事關碳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一方面,由于發電企業
碳排放數據涉及的鏈條長、環節多,特別是對煤樣“采、制、存、送、檢”的管理能力參差不齊,部分企業碳排放數據質量隱患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不同地區發電企業能效碳效水平差異較大,加之燃氣機組、非常規燃煤機組應用場景復雜多樣,一些企業碳排放配額清繳履約成本問題日益突出,且隨著碳排放基準收緊、碳價持續上漲,碳排放配額缺口問題或將長期化嚴重化,對企業生產經營和可持續發展的約束效應將進一步顯現。
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引起高度重視。從發電企業的角度看,一些企業從決策層、管理層到執行層,普遍存在信息不足、理解不全、執行不力問題,仍以傳統思維和工作方式應對碳市場。部分企業碳排放管理、碳資產經營鏈條未完全打通,工作統籌、要素調動、協同聯動明顯不足。一些企業未制定碳排放管理規章制度或已制定的制度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未建立針對碳市場的高效領導工作機制,在崗人員業務水平、專業技能與碳資產管理需求不匹配,財務會計制度不適應碳市場交易需要。部分企業煤樣“采、制、存、送、檢”全過程管理不規范,煤耗、供熱等計量監測不符合《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發電設施》要求。此外,碳資產托管等商業模式不成熟,市場綜合服務能力與企業需求存在差距,制約了企業利用外部資源提升碳市場能力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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