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
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23〕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充電基礎設施為電動汽車提供充換電服務,是重要的交通
能源融合類基礎設施。近年來,我國充電基礎設施快速發展,已建成世界上數量最多、服務范圍最廣、品種類型最全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著眼未來新能源汽車特別是電動汽車快速增長的趨勢,充電基礎設施仍存在布局不夠完善、結構不夠合理、服務不夠均衡、運營不夠規范等問題。為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更好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等大宗消費,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扎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加強統籌謀劃,落實主體責任,持續完善網絡,提高設施能力,提升服務水平,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更好滿足人民群眾購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車需要,助力推進交通運輸綠色
低碳轉型與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二)基本原則。
科學布局。加強充電基礎設施發展頂層設計,堅持應建盡建、因地制宜、均衡合理,科學規劃建設規模、網絡結構、布局功能和發展模式。依據國土空間規劃,推動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與電力、交通等規劃一體銜接。
適度超前。結合電動汽車發展趨勢,適度超前安排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在總量規模、結構功能、建設空間等方面留有裕度,更好滿足不同領域、不同場景充電需求。持續完善充電基礎設施標準體系,推動中國標準國際化。
創新融合。充分發揮創新第一動力作用,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發展水平,鼓勵發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推動電動汽車與充電基礎設施網、電信網、交通網、電力網等能量互通、信息互聯。
安全便捷。堅持安全第一,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強化質量安全、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著力提高可靠性和風險防范水平。不斷提高充電服務經濟性和便捷性,擴大多樣化有效供給,全面提升服務質量效率。
(三)發展目標。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蓋廣泛、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有力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出行充電需求。建設形成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布局的充電網絡,大中型以上城市經營性停車場具備規范充電條件的車位比例力爭超過城市注冊電動汽車比例,農村地區充電服務覆蓋率穩步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快慢互補、智能開放,充電服務安全可靠、經濟便捷,標準規范和市場監管體系基本完善,行業監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技術裝備和科技創新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二、優化完善網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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