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到期。盡管CDM存量項目還在繼續,但價格長期低迷;增量項目雖然仍有大量注冊,但走入窮途已勢在必然。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總體部署,一系列措施相繼出臺。
2011年10月29日,決定開展我國
碳排放交易試點,《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中首次同意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慶市、
湖北省、
廣東省及
深圳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2012年6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同日,公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第一批審定與核證機構。2012年10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核證指南》。根據該指南,我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專業領域分為16種類型,碳捕獲與儲存也包括在內,所有方法學開發都包含在以上16種項目類型中。截至2016年11月18日,共頒布的自愿減排方法學共12批200個。2014年12月10日,為落實《“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2017年12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召開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啟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標志著我國統一的
碳市場自2017年12月19日正式啟動。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實施的減排項目應采用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方法學,并按照《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核證指南》核證產生的自愿減排量(CCER),單位是:噸二氧化碳(tCO2e)。同CER一樣,CCER也是一種減排碳資產。CCER要經過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定的經營實體進行審定和核查才能在我國境內進行交易。
我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交易原則。交易參與組織為國內外機構、企業、團體和個人,交易的減排量要求具有真實性、可測量性和額外性。溫室氣體的類型目前只適用于六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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