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口企業為了應對歐盟碳關稅政策帶來的風險,我們認為,有必要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制定與產品組合、產業鏈、
供應鏈相關的CBAM整體應對計劃;
(2)識別和評估受CBAM影響的單項產品和產品組合;
(3)調查和核實有關原材料、
能源、產品的生產流程、采購模式、原產地和相關聯的直接、間接
碳排放情況;
(4)根據企業現有的環保技術儲備、成本收益情況,評估CBAM對企業帶來的成本影響;
(5)對出口產品的碳排放量進行整體核算和管理,加大企業環保投入和研發,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6)采用數字化IoT方式,構筑產品生產的數字化碳管理系統,建立監測報告與核證系統(MRV),并將其集成到企業SAP(System Applications and Products)環境和端到端流程,厘清產品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來源和總量情況;
(7)分析出口產品當前使用的歐盟海關稅則的稅號的適當性,應用特殊海關程序減少CBAM機制帶來的成本;
(8)量化CBAM機制帶來的預期額外費用,針對CBAM機制對企業未來供應鏈、采購、合同、基礎設施和并購戰略的影響進行分析;
(9)為CBAM過渡實施階段和 2026 年之后的CBAM全面實施階段制定應對路線圖。
總體來說,歐盟碳關稅政策將加速全球產業鏈向
低碳、環保方向發展,使低碳技術與產品具備明顯的國際競爭優勢。因此,我國出口企業需要預先布局,對自身產業鏈、供應鏈進行優化管理,避免因產業鏈、供應鏈中的某個環節出現高額碳排放而增加出口成本。例如,綠色供應鏈管理涉及整個供應鏈的系列環保措施,如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物流運輸、產品使用和廢棄物處理的流程管理和碳排放監管,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形象,滿足客戶對可持續發展的需求,并增強出口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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