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國家
能源局公布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并提出2023年工作計劃。國家能源局表示,2023年將加快推進能源領域立法,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加快構建齊備有效的能源法律制度體系,為推進能源綠色
低碳轉型和保障能源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能源立法工作取得新進展
我國目前已相繼出臺電力法、煤炭法、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核安全法等單行法律。2007年12月、2020年4月,系統性法律能源法曾發布征求意見稿。
2022年,能源法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初次審議的法律案以及《國務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
“能源法出臺后,能源戰略規劃、能源國際合作、能源市場監管等問題就有法可依。”
河南工程學院能源資源環境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威認為,目前已經實施的煤炭法、電力法等單行法律,解決不了能源領域的綜合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問題,解決不了各單行法及政策文件間不協調甚至相沖突的問題。
李威舉例說,目前電網企業根據可再生能源法依法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的前提是電網企業獨家售電,只能由電網企業承擔這一基本職責,但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逐步推進,售電主體不僅限于電網企業,還包括售電企業等其他主體。如果仍然規定電網企業獨家承擔保障性收購義務,將與制度設計初衷不符,特別是在法理邏輯上難以周全。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