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是現代環境保護領域的一種行業運作方式,包括
碳排放、碳減排和碳匯。目前,碳交易在全球范圍內被廣泛應用。
碳交易的理論基礎是新型污染管制機制,其核心是將環境污染納入市場調節范疇,建立一個以碳排放額度為基礎的市場體系,并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和管理措施以完成相關的任務。
1992年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UNCED)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在國際法律體系中,《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是碳交易的法律基礎。該公約至今已經被196個國家和地區等同于法的批準或加入。《公約》規定,各方應根據MTP(Measurable, Reportable and Verifiable)模式及國內情況,進行溫室氣體排放和截留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并定期報告相關信息。
1997年
《京都議定書》第一次列出了碳交易的內容。該議定書為國際溫控提供了實質性的法律保障,同時也為國際碳交易的規范提供了法律基礎。《京都議定書》指定發達國家應該通過減少本國溫室氣體排放或在發展中國家購買排放減排數量,來實現對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控制。《京都議定書》將碳減排和碳交易結合在一起,規定國際碳交易所產生的收益可以用于信息傳遞和技術轉讓。
2009年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就《哥本哈根協定》實施細節進行了討論、修訂和批準。協定規定,各方應該共同制定并實施各自在清潔
能源與低排放經濟方面的行動計劃。碳交易機制是協定涉及的一個方面,協定要求設立"技術要素基金"、"減排基金"等,用來支持溫度上升控制認可措施,如碳交易、碳中和、碳減排和森林旗幟行動等。
2016年
國際民航組織代表制定了國際
航空碳排放管理的準則和標準,并出臺了《航空業碳排放抵消計劃》(CORSIA),旨在降低國際航空業碳排放的效益。其中,主要包括在2020年前保持碳排放總量在2020年水平之下,及將殘余碳排放抵消。此次抵消計劃成為了國際民航組織航空業碳排放管理的重大改革措施。在該計劃下,相關國家將需要實施碳排放管理并納入該體系,實現對碳排放的實時監測和核算。在此背景下,國際社會對于碳排放問題的法律規范也將會在不斷進步和完善,以保障生態環境的健康和人類的可持續發展。同時,適時的動員國際航空業力量的壓制,形成全球性的排放減量和碳排放減量的合作機制。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哥本哈根協定》和《航空業碳排放抵消計劃》(CORSIA)等,國際航空碳排放交易機制的法律基礎已經在國際范圍內形成。各國政府應按照該基礎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國際航空碳排放權交易的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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