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李德尚玉 實習生陳斯達
北京報道 “綠色
金融快速發展的同時,避免了因過度使用非價格型激勵工具可能帶來的市場扭曲問題,極大地減少了監管博弈、監管成本和合規成本,沒有產生明顯的‘洗綠’‘漂綠’現象。”近日,在“降碳增金 綠色賦能”首屆中國碳金融
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雷曜圍繞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經驗和未來綠色金融支持“雙碳”目標的路徑發表致辭。
“金融要支持環境改善和應對氣候變化、推動高排放高污染領域綠色
低碳轉型,就不能排斥技術指標未達標但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適應、具有顯著減污降碳和能效提升作用的經濟活動。”雷曜介紹,人民銀行正在制定轉型金融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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