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基于
區塊鏈的智能合約技術提高了 IP 版權交易效率。IP 內容的開放性使得其版權歸屬涉及諸多主體。原作品或者演繹作品必須追溯最初作品的權利人才能開始使用,無疑增加了作品再利用的協調成本,極大影響了傳播效率,而這恰恰是 IP 版權開發最為重要的初始邏輯。區塊鏈是完全開源的系統,可以通過創建共享的程序代碼形成精確定義的智能合約,以此實現自動化交易,極大提高交易效率。數字作品區塊鏈網絡中的交易主要以創建智能合約為主,創建智能合約的過程就是在當前的法律體系下,針對 IP 版權的特性,將預設規則以代碼的形式封裝在區塊鏈中,特別是獨立于著作權的私立規則,以技術理性實現版權作品的自動交易。這不僅讓知識產權服務商和作者可以在作品創作中的任意時段進行交易,而且用戶可根據作品的不同用途在自帶的支付系統中進行操作,能夠最大限度降低確權和售權的時間和經濟成本。二是區塊 鏈極大降低了 IP 版權交易中的交易成本,以 “代碼信任”構建 IP 版權交易的生態環境。在經濟社會中,交易的前提是信任,由于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對稱以及當事人的有限理性等問題,需要傳統的中心化信任機制解決交易雙方的信任問題,由此帶來較高的交易成本。區塊鏈中信息不可篡改以及智能合約的自動執行是 一種控制機會主義的有效方法,通過創造一種無需信任的數據交互環境,區塊鏈極大降低了版權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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