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S是個非常糟糕的榜樣。他們的營銷設計和法律結構不是對
區塊鏈系統負責任,而是要把
token賣出去把錢裝進自己的口袋,他們也聲明自己并不需要這個代碼和這個代碼的運營負責任,所以技術的設計是扭曲的;同時他們搭建了一個不如支付寶的中心化系統,用了非常低的成本拿到40億美金的利潤。如果他們能這么做,全世界所有的發幣的人都可以這么做。
誰可以把錢圈到自己口袋,誰就贏了這個市場,這肯定不是我們很多區塊鏈創業者想要干的事情,或者說也不是我們真正想創造價值的人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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