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當前
金融創新面臨的金融倫理問題主要包括數據倫理與算法倫理兩方面。
對此,《報告》建議,智能金融創新主體應警惕運用
人工智能過度逐利、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特別注意其對低收入群體過度負債的誘惑,以及就此引發的風險;同時督促智能金融創新恪守“負責任金融”的理念;智能金融創新主體應當建立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內控制度和工作機制,強化全流程管控。
此外,《報告》提出,應加快出臺針對智能金融算法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為智能金融算法厘定行為邊界;不斷提高智能金融算法透明度和可解釋性,促進市場各方對智能金融算法的總體理解;確保智能金融算法驅動下的應用在其整個生命周期內保持穩定性和安全性;建立智能金融算法問責制,確保智能金融創新主體能夠對智能金融算法的正常運行和對相關法律法規的遵守負責,從而為智能金融算法的運作提供法律責任承擔的基礎。
在全面強化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問題上,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副局長尹優平表示,金融服務提供者一般是大型企業,同時金融業務的專業性較強,金融消費者在交易中與金融服務提供者往往地位不對等,金融消費者通常處于弱勢地位。在智能金融服務中,因技術復雜度高等因素造成雙方地位不對等則更為顯著。
“智能金融創新主體還需要建立完善跨業態、跨領域調用消費者金融信息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防止消費者金融信息被違法竊取和濫用;此外,也需進一步拓寬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接入機構范圍,加強對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接入機構監管。”《報告》稱。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