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CC0很有前途,但它并不適合每個項目。創作者不能指望僅僅通過采用CC0許可,就能神奇地將一個項目轉變為受人歡迎的熱門項目,也不能依靠開放版權使任何東西在一夜之間瘋狂流行。與開源軟件類似,CC0對于那些有可能建立豐富的、擴展的生態系統的NFT項目最為有效。當一個項目不能滿足這個前提條件時,限制性知識產權許可協議提供了一個更合適的解決方案。
BAYC、Meebits和Azuki等項目都采取了這種比較折衷的方式,授予限制性許可協議。例如,BAYC允許持有人使用他們的NFT來創造和銷售衍生產品,但要求他們不能使用BAYC的品牌標志或名稱;
Meebits要求持有人每年獲得的商業利益不超過10萬美元,等等。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項目所有者免費授予持有人一些權力。但是NFT作品的版權依然屬于項目所有者,但因此,項目的稀缺性得到了保證。
不同的目標需要不同的策略。對于低門檻的NFT來說,共同創作應該向所有人開放,這樣NFT的IP、文化或精神可以更容易傳播,項目可以以意想不到的方式發展。而創作者應該努力通過建立一個高度共識的社區來保證收藏者的基礎權益,以支持版稅,品牌普及和擴散。
至于高門檻的NFT,如BAYC和CryptoPunks,為了確保NFT的稀缺性,限制仍然是必要的。可以根據消費者的貢獻程度授予各種限制性許可,如消費金額、在社區的活動、以前共同創作的銷售等。“應該根據NFT的IP定位,對集體所有權采取不同策略,”Maxium建議,“CC0最適合大眾NFT,而限制性許可更適合高端N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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