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指明了加強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的新理念、新思路,科學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創性意義的新范疇、新命題、新理論,對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具有立根塑魂、立柱架梁的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法治理論研究和宣傳,加強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在法學學科體系建設上要有底氣、有自信。要以我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這些重要論述,明確了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自主性、原創性、標識性、繼承性、包容性的新思路。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扎根中國大地的具有時代性、科學性、原創性的法治理論體系,為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提供了寶貴思想理論資源。在基本范疇上,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總結中外法治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創造性地提出了包括法治道路、法治體系、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依規治黨、法治經濟、法治社會、涉外法治等在內的范疇體系,為構建法學學科體系奠定了堅實的概念框架。在重要命題上,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追求真理的精神把握法的普遍規律、洞察法的時代精神、總結法的科學認識,提出了一大批具有說服力、感染力的新判斷、新命題,為構建法學學科體系提供了豐碩的思想觀點。在基礎理論上,習近平法治思想從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出發,科學回答了一系列法治理論和實踐問題,形成了由法治地位、法治結構、法治運行、法治關系、法治方法等眾多理論板塊構成的理論體系,為構建法學學科體系提供了強大的理論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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