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講Web2.5之前,需要了解兩個概念,其一是Web2.0,其二是Web3.0。
Web2.0是相對Web1.0一類互聯網應用的統稱,Web2.0 更注重用戶的交互作用,用戶既是網站內容的瀏覽者,也是網站內容的制造者。每一個用戶不再僅僅是互聯網的讀者,同時也成為互聯網的作者;在模式上由單純的“讀”向“寫”以及“共同建設”發展;由被動地接收互聯網信息向主動創造互聯網信息發展,從而更加人性化!從工具上,是由互聯網瀏覽器向各類瀏覽器、rss閱讀器等內容發展;運行機制上,由“Client Server”向“Web Services”轉變。
總之,Web2.0是以谷歌、Meta(Facebook)、亞馬遜、騰訊、淘寶等網站為代表,以Blog、TAG、SNS、RSS、wiki等應用為核心,依據六度分隔、xml、ajax等新理論和技術實現的互聯網的一類模式,而目前我們基本上處于被Web2.0應用所包圍的時代。
Web3.0相對應的是指下一代互聯網。它是萬維網的下一個發展階段,也稱為語義網或讀寫執行網。主要概念包括去中心化、開放性和增加用戶效用,所以Web3.0將是“可讀+可寫+可擁有”的互聯網,是基于去中心化理念運用
區塊鏈等數字技術打造出來的將多個場景融為一體的新型數字生態系統,將成為用戶與建設者擁有并信任的互聯網基礎設施。
Web3.0與Web2.0最大的區別是Web3.0中心化數字生態的全局性變革,讓流通于數字網絡上的數字內容的所有權和對應的價值分配權,真正回到數字內容創作者手中,讓創作者、價值擁有者實現統一。
但擁抱 Web 3.0 并不意味著要全面摒棄 Web 2.0,Web 2.0 對于受眾增長和留存來說非常強大,對于 Web 3.0沒有要求品牌放棄他們的傳統受眾。同時,實現Web3.0道阻且長,在基礎設施、內容、制度三方面均處于萌芽階段,而當下宣傳是Web3.0應用,像
加密貨幣交易所 Coinbase 這些,即具備Web 3.0的特性,也含有 Web 2.0時代的影子,他就是典型的Web 2.5 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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