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數字藏品平臺惡性炒作、虛假宣傳等亂象屢見不鮮。近期,又有平臺陷入倒閉跑路的傳聞,雖然有和解、有辟謠,但也充分說明了當前數字藏品行業混亂的現狀。
對此,不少專家也談到了發行數字藏品應該注意的紅線。劉天驕認為,第一,數字藏品不能做
金融化的產品。目前,
福建省發的《提示函》就明確不允許交易所做二級市場,因為二級市場就是在做證券化或者金融產品;第二,數字藏品是數字文化產品,數字文化產品不能侵權盜版;第三,數字產品的發行要進行內容審核。“數字藏品包含了美術、音樂、動漫、游戲、影視等多領域的原創作品,這些作品在我國必須要經過出版才能賣,否則就是非法出版物。與此同時,出版就需要做內容審核,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的核心價值觀。”第四,是價值評估。現在我國的定價體系有三個,分別是國家定價、根據市場定價、根據主體或生產單位定價。數字藏品的價值必須要遵循常規行業公允的方式進行定價。
對于用戶購買,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肖颯建議,應當盡量選擇購入一些藝術價值高且發行平臺資質完備的數字藏品,以保障自己的消費者權益。同時,用戶也應當主動遠離不當炒作,一同為數字藏品行業的良性發展作出努力。
據法治日報報道,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專家提出,數字藏品作為一種
區塊鏈技術創新應用,對傳播優秀文化具有積極意義,但由于在我國出現時間較短,認定及監管標準尚未建立,導致亂象叢生。為防止數字藏品市場帶著問題繼續“狂奔”,應及時建立良性監管和行業規制,讓技術更好地為藝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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