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
區塊鏈司法應用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到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與社會各行各業互通共享的區塊鏈
聯盟,數據核驗、可信操作、智能合約、跨鏈協同等基礎支持能力大幅提升,司法區塊鏈跨鏈聯盟融入經濟社會運行體系,主動服務營商環境優化、經濟社會治理、風險防范化解和產業創新發展。
近年來,人民法院大力推進
區塊鏈技術在司法領域應用,建成人民法院司法區塊鏈平臺,司法區塊鏈上鏈存證超過22億條,存固證據、智能輔助、卷宗管理等方面應用效能和規范程度不斷提升,電子證據、電子送達存驗證防篡改等應用場景落地見效。
最高法指出,制定出臺《意見》是為進一步加強區塊鏈在司法領域應用,充分發揮區塊鏈在促進司法公信、服務社會治理、防范化解風險、推動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據了解,《意見》包括七個部分32條內容,包括明確人民法院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總體要求及人民法院區塊鏈平臺建設要求,提出區塊鏈技術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增強司法協同能力、服務經濟社會治理等四個方面典型場景應用方向,明確
區塊鏈應用保障措施。
據介紹,《意見》主要有六個鮮明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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