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推進構建與知識產權、市場監管、產權登記、交易平臺、數據權屬、數據交易、
金融機構、相關政府部門等
區塊鏈平臺跨鏈協同應用機制,支持知識產權保護、營商環境優化、數據開發利用、金融信息流轉應用、企業破產重組、征信體系建設等。
最高法指出,《意見》將進一步推進人民法院運用以區塊鏈為代表的關鍵技術加速人民法院數字化變革、創造更高水平數字正義,促進法治與科技深度融合發展、推動智慧法治建設邁向更高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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