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文章指出,要聚焦“三新一高”“雙碳”目標加強監督,推動形成全鏈條整治虛擬貨幣“挖礦”的合力。
把監督融入日常、抓在經常,主動監督、靠前監督。盯責任、促落實,督促省區市落實屬地責任、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國有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更加徹底、更加堅決地打擊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盯問題、糾偏差,堅決防止一些地方以引進信息化、大數據項目之名,行“挖礦”等高能耗之事。盯短板、促整改,引導相關企業轉型升級,走好綠色
低碳高質量發展之路,把監督保障執行的成果轉化為促進完善發展的實效。
從2021年5月多部門部署開展打擊
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到2021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印發通知,明確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再到今年1月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入淘汰類產業,重拳監管之下,虛擬貨幣“挖礦”得到有效遏制,但部分“挖礦”活動轉入“地下”、更為隱蔽,整治工作絲毫不能放松。
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督促有關部門持續開展調查和整治,堅決防止打著新理念、高科技、數字化旗號“穿新鞋走老路”,堅決查處糾正對貫徹新發展理念打折扣、搞變通、做選擇的行為,為促進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實現“雙碳”目標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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