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懂Web3.0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里有個關于Web3.0的通俗解釋:1.0只能讀信息,2.0可讀寫、書寫信息,3.0可讀、寫,并擁有信息。
2004年以前,互聯網處于Web 1.0時代,其主要特征是人們從互聯網上單向獲取信息,信息和知識由大公司進行生產和組織,例如雅虎、新浪等各類門戶。
2004年至今,互聯網進入Web 2.0時代,知識和信息更多地由用戶進行生產,商業機構搭建平臺、搜集用戶信息,進行有效信息分發。
在知乎分享一篇觀點,在抖音分享一段原創歌曲,這些都在基于Web 2.0的操作。此外,微博、Youtube、小紅書,也都是Web 2.0的產物。
這些互聯網平臺無一不以兜售用戶信息分發廣告作為主營收。據統計,2021年拼多多、微博的廣告收益占比總收入80%以上,快手、
百度則超過50%。
但這樣合理么?試想下,創作者付出巨大時間、精力成本,但最大獲利者則是平臺。我們不僅成為了大型公司的盈利工具,個人數據隱私也受到了威脅。人們逐漸意識到大數據殺熟、隱私濫用、誘導廣告等問題。
Web 2.0時代,迫于各國政府部門對互聯網數據的監管壓力,用戶數據隱私管理才逐漸被互聯網平臺重視,我們看到Facebook被送上聽證會,蘋果迫于壓力將IDFA開啟權限讓渡給用戶。
數據權還給用戶的呼聲越來越高。2015年,萬維網之父Tim Berners-Lee、
以太坊共同創始人Gavin Wood等人提出以保護用戶隱私為目標的Web 3.0,旨在將互聯網“去中心化”:將個人信息讓渡給用戶自行保管,用戶可以選擇向平臺發送,也可選擇保留,這些數據不可被追溯、也不會泄露。
在向 Web3.0演進過程中,有很多介于Web 2.0和Web 3.0的混合形態產品出現,例如NFT交易平臺Opensea,藝術創作者將作品掛在平臺上,并獲得最大化收益,平臺則以收取手續費為盈利,這類似與將傳統的
電商與去中心化交易模式結合。
2021年,隨著NFT交易市場的火爆,Opensea交易額激增,數據顯示僅8月單月交易額便超過34億美元。而此前,OpenSea以15億美元“低估值”獲得了a16z、Coinbase等知名投資者的大額融資。
此外,據投中網統計,海外VC已有橋水基金、紅杉資本、VISA等機構入局N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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